中新網7月27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務院“約法usb三章”的要求,深入開展對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監督管理,打好反“四風”攻堅戰和持久戰,近日,審計署發佈《審計署辦公廳關於加強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對相關工作作出規定。
  《通知》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高度重視,全面開展自查整頓工作,按照地方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對所屬培訓中心開展全面自查,認真查找在產權歸屬、資產配置、培訓業務、經營運轉、財務收支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並完善制度,務求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固態硬碟要親自抓好自查整頓工作,對整改情況負全責。
  《通知》規定,要加大相關方面審計力度,重點關註各級各單位所屬培訓中心等經營性機構管理情況,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一是密切關註是否存在違規新建、改擴建、豪華裝修問題,是否存在假借科研中心、調度中心、專住商不動產家公寓等名義違規建設會議餐飲接待等經營性場所的情況;二是密切關註是否存在利用內部場所大吃大喝、超標準接待、購買禮品土特產等奢侈浪費行為;三是密切關註是否存在變相發放福利、濫收濫支、坐收坐支等違反財務收支規定的問題,以及借助業務培訓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問題;四是密切關註是否存在借助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賬戶收受禮金,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腐敗行為。
  《通知》強調,要進一步推動長效機制建立,各級審計機關要通過揭示問題、推動整改、提出審計建議,督促各地方、各單位規固態硬碟範培訓中心的建設管理和使用,並推動加快機關後勤機構改製轉型,更好發揮培訓中心的作用。(駐審計署紀檢組監察局)  (原標題:審計署:加大對培訓中心等經營性單位審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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