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湘鄉市委副書記、市長彭瑞林主持召開湘鄉市政府七屆二十四次常務會議。
  
  會議現場
  紅網湘鄉站11月19日訊(分站記者 胡勝)11月18日,湘鄉市委副書記、市長彭瑞林主持召開湘鄉市政府七屆二十四次常務會議。會議學習了政府重大事項向人大報告相關規定,審議了湘鄉市2015年重點項目等。
  湘鄉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鐘興旺,市委常委、副市長彭初陽,副市長朱繼平、周賞玲、彭世輝、謝北葵出席會議。
  會議首先學習了政府重大事項向人大報告相關規定。規定指出,自覺接受人大及常委會的監督,履行向人大常委會報告重大事項的職責,既是做好政府工作的前提和保證,也是各級人民政府的法定義務和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責所在;既有利於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也有利於密切政府與人民的關係,爭取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彭瑞林強調,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是憲法原則和政體要求的重要體現,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載體,政府各級部門必須牢固樹立人大意識、監督意識和報告意識,深刻認識重大事項的內涵,對重大事項一定要把好關,嚴格履行好相關程序,切實推進湘鄉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
  會議審議了湘鄉市2015年重點項目。2015年,湘鄉市政府將開展“重點項目管理提升年”活動,分工業、農業、第三產業、交通、公共事業五大類,佈局重點項目共計70個,投資總額100億以上。彭瑞林要求,要把項目建設作為經濟發展的主要載體、考驗幹部的主要陣地、改變面貌的主要手段;要堅持產業優先(工業、房地產)、民生優先(交通、學校、平安湘鄉)、主要平臺優先(經開區、東山新城、城北先導區);要堅持合力攻堅,具體任務要分解到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單位。彭瑞林強調,各重點項目一定要依法推進、依程序操作,突出抓好規劃、質量和安全,把湘鄉現代化建設提高一個新水平。  (原標題:湘鄉市政府召開常務會 審議2015年重點項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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